可以开具以下医院诊断证明书:
1. 急性疾病:如急性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2. 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
3. 传染病:如流感、肝炎、结核等。
4. 肿瘤疾病:如肺癌、乳腺癌、结肠癌等。
5. 外伤:如骨折、、创伤等。
6. 手术:如阑尾炎手术、剖腹产等。
7. 产假、病假等: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
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可能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的病种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在申请诊断证明书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身份证明,同时需要说明诊断证明书的用途,确保合法合规。
开病假条的步骤
1、病房的患者都经过一段时间住院,出院时会有一个“诊断证明书”,如果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在处理这一栏中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办理好费用后统一在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
2、门急诊是比较常见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诊或门诊挂号,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一张“诊断证明书”,写好基本信息和诊断后,会给出方案,其中会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
3、填好文书后到门诊专用窗口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后,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
一般慢性疾病,需由员工先填写病假申请单,待到医院就诊后再由员工本人亲自将病假单提交给单位;如有突发性急性疾病,单位应允许员工先行就诊,事后再补交病假单。
住院病历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