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标认证须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管理条例》第143条规定“质量体系评定不合格的单位不能承担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
实施军品认证工作的依据
2.总装备部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中规定:需审查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性。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装电字[2001]第220号规定,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各装备管理部门对军品承制单位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
4.信息产业部令第32号《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该通过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军工产品承制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管理实施细则》。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军标)申请材料:
1、请书、认证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实现流程图(产品工艺流程图);
4、主要设备一览表;
5、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6、内审报告、内审计划、管理评审报告、管理评审计划7、国家或行业许可资质证明(3C、计算机系统集成、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等)
为了在范围内 统一航空航天工业系统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提高产品质量,IAQG于2001年3月发布了国际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AQS9100《航空航天 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的终草案,根据该草案,SAE于2001年8月等同发布了AS9100A版标准( 包括以ISO9001:1994和ISO9001:2000为基础的两个部分,1994年修订为AS9100B,取消了基于ISO9001:1994的部分),并将依据该标准通过 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作为航空航天的供方市场准入的先决条件之一.波音,GE等航空制造组织已要求中国从事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的 供方按AS9100进行质量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