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工程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
(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办理资质材料详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职称或技能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或职业技能复印件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
消防设施工程资质代办流程
1、企业基本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3)企业法人证明文件;(4)生产制度文件。
2、人员材料
(1)人员职称资格证书;(2)人员保险缴纳证明;(3)人员身份证件。
3、业绩材料
(1)资质标准中对技术负责人有工程业绩要求的,出具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证明;
(2)要求企业工程业绩的,提供企业的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4、资产材料
由的资产审核部门给出的企业财务审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