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红坳村

    联系:李土振

    手机:

    Q Q:2804588409

    官网: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

    小程序

    深圳运输车回收,高价回收,诚信可靠

    2024-02-13 05:24:01 91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企业客户的满意信赖是我司的心愿!优质服务、规范运作、保护环境、服务社会是我司的宗旨! 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公司郑重向您承诺: 客户的来访、来电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文明服务,善始善终。 尽我们的所能为企业客户解决疑难问题。 公开化车辆报废收购价格,不损害客户的利益。 可代办车辆报废所有办理手续。 企业客户的投诉我们专职人员负责处理,并予以答复。

    公司主要回收各类报废汽车及废旧汽车;轿车、面包车、货车、吉普、大巴中巴、商务车、工程用车等,我公司以诚信经营、合作共赢的理念,在公平竞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让闲置的资产动起来,变废为宝,环保、创收! 我们真诚期待和各厂家的合作,我们将竭诚为贵公司提供快速、优质、热情上门收购服务! 重信誉、快捷,是我们的宗旨。希望能和您成为信赖的合作伙伴!

    汽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 ,各个系统的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维护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行驶,应当及时报废更新。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深圳龙岗报废车回收,龙岗报废机动车回收,高价收购事故车黄标车

    随着不断变大的市场需求我司也不断深化发展与创新机制,努力朝着办公网络化、拆解机械化、管理规范化等方向发展并不断探索市场规律及寻找新的突破、寻求自身发展之路。始终以找差距、补短板的工作思路为指导;尽心尽责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这项重要工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457677 次     店铺编号31366482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六三七     专属客服:李春琳    

    7

    回到顶部